本报讯 今年5月起,吉林省积极推进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试点,为全省全面开展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奠定了基础。
该省选择汪清和镇赉2个国定贫困县作为试点,开展绩效目标试填工作。针对试点中发现的问题,省财政厅积极研究对策措施,一方面,明确绩效目标申报的主体是扶贫项目资金的使用单位,三级指标要按项目实施的具体内容填列,县级绩效目标要分类汇总,分析填报;另一方面,区分财政专项扶贫、统筹整合和其他非整合三类资金,分别绘制了绩效目标申报、审核、批复工作流程图,初步明确了财政与部门之间、主管部门与申报单位之间、上下级之间的责任分工和工作流程。
据了解,目前吉林省纳入扶贫资金总台账的中央层面的资金42项、省级层面纳入35项,共计77项资金纳入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
下一步,吉林省将进一步明确部门责任分工和工作流程,进一步明确指标体系和汇总要求,将绩效目标管理嵌入扶贫资金监控系统。(张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