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初,为进一步提高审计工作效率,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大同市审计局结合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出台了审计项目限时办结制度。
此次出台的审计项目限时办结制度包括:重大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大型企业资产负债损益及其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重大资源环境审计、大型专项审计调查等现场审计时间控制在55日内;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财政收支审计、重点专项资金审计等现场审计时间控制在50日内;同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现场审计时间控制在45日内;其他审计项目现场审计时间控制在30日内。审计报告一般应当在现场审计结束后30日内完成。
对于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中确定对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金融机构进行审计的,相关业务部门应当自确定之日起7日内告知列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企业、金融机构。此外,此制度还对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实施方案编制完成时间、审计通知书、电子数据移交时间、被审计单位资料封存时间等做了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