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发微博称,南宁市朝阳商圈百佳汇流行前线商场的一则灯箱广告内容低俗,引发网友热议。从网传照片上可以看到,广告文字内容为:“小萝莉!你喜欢看书吗?叔也喜欢看你。”眼下,该广告已被撤除。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也表示,将对此依法处罚。
广告营销,作为一个推动企业发展的重要抓手,是指根据消费者的需求,深挖产品的内涵,从整体氛围的营造以及自身产品形态的营造去推广和销售产品,从而让消费者深刻了解该产品进而购买该产品。但是,近年来,低俗广告时常能看到。当然,在“眼球经济”时代,为了提升产品知名度,企业在广告设计上做足噱头来吸引眼球本无可厚非。然而,一些企业和广告制作方过度强调所谓的“出奇创意”,极尽所能、不惜代价、没有底线,只为广告内容能吸引眼球,以为获得更多的关注,就能扩大销量。不可否认,有些时候,低俗广告、低俗营销,很容易分分钟就达到“10万+”。在这个大数据时代,流量或会对应着销量。于是在公众愤怒时,有人却躲在一边偷偷地窃笑:你们这帮傻冒,上当呢。是的,他们需要就是大家的关注,媒体的炒作。可是他们忘记了,大众早已从最初的新奇感,转变为对“辣眼睛”的反感。低俗广告可以在短时间内入脑入心,但它们也必然为消费者先入为主地留下商家恶名。可以说,传播此类广告除了引发围观和口水,不会再带来什么了,而且还会造成多年以来积累的品牌美誉度的流失。
小马飞刀以为,广告创意这件事,弄好了是养眼舒心,走偏了就是三观不正。在广告领域,不是花了钱就可以为所欲为,文案创作更不能把低俗当有趣,把法律法规视为无物,否则,搬起石头终将砸自己的脚。举个例子,我们看到一些国际知名品牌广告,不论销售何种产品或服务,也不论是什么具体广告风格,其品牌宣传往往都有一种内在的向上精神或让人愉悦的正能量,极力回避任何可能引发社会争议或反感的因素,这才是真本事。要想靠低俗广告打品牌的,产品本身未必有多么出众。
广告法规定,广告应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广告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不得含有淫秽、色情、性别歧视等内容。抵制低俗广告,不能仅靠广告商的道德自觉,还要靠监督部门的认真履行责任。换句话说,各种低俗色情广告何以屡禁不止?重要的原因恐怕还在于:较之其可能获得的广告收益,此类低俗广告的违法成本实际上并不高。只有给予严厉惩戒,不断提高其违法成本,令其得不偿失,我们看到的、听到的才会是真正有创意的,而不是让人反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