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推进铁路局公司制改革必须坚持五条基本原则:坚持加强党的领导,把握正确改革方向;坚持运输集中统一指挥,维护铁路路网完整;坚持体制机制创新,提升发展质量效益;坚持以安全稳定为前提,保证平稳有序推进;坚持依法合规操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铁路局改制为总公司出资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在法人治理结构方面,铁路局改制后不设股东会,由总公司行使出资人职权。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按规定设立公司党委会,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依法建立职工董事制度、职工监事制度,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
在领导体制方面,改制后的公司坚持党的领导,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
在决策机制方面,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后,按照新的体制机制运行,将党委会研究讨论作为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充分发挥党委会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政治核心作用以及董事会的决策作用、经理层的经营管理作用。
现有职工全部进入改制后公司,新公司继续履行改制前企业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职工在铁路局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在改制后公司的工作年限。相关的社会保险、企业年金以及住房公积金关系变更至新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此轮铁路局公司制改革后,铁路“一张网”、运输统一调度指挥的格局将继续,而铁路局合并、撤销的传言也不攻自破。
在9月17日的铁总党建暨公司制改革工作会议上,陆东福提出了此轮公司制改革的总体目标。
“要积极稳妥、周密细致地推进公司制改革,构建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铁路现代企业制度。”陆东福强调,“推进公司制改革,是铁路系统坚决向党中央看齐、听从中央号令、体现政治站位和责任担当的具体行动,是消除制约国铁发展的体制弊端、实现从传统运输生产型企业向现代运输经营型企业转型发展的必然选择。”
“铁路局改制是深化铁路改革的开幕式”
如何理解“从传统运输生产型企业向现代运输经营型企业转型发展”这一说法?
左大杰向澎湃新闻解释说,二者的法律形式和业务范围皆不同。
在法律形式上,前者是全民所有制企业,后者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决策、运行、监督机制完全不同。
在业务范围上,前者主要集中于人公里(将一位旅客运送一公里)、吨公里(将一吨货物运送一公里)等运输产品的生产,对于资产重组特别是资本运作几乎不涉及,后者不仅生产人公里、吨公里,还可以关注附加于人流、物流而形成的多种经营,例如高铁商旅经济、土地开发等。前者在人公里、吨公里的收入占主要比重,后者其他收入占相当的比重。
此前曾有人质疑,所谓铁路局公司制改革,不过是改个名字的“换汤不换药”式的改革。
铁总有关人士曾就此对财新记者回应称,路局改革不仅仅是更名,之后要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进行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推进铁路客货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国有资本监管体制。
左大杰认为,很多人认为这一次改制形成的公司制企业,又和广铁集团公司、青藏公司、铁总一样“换个牌子玩儿N年”,这种观点显然是不对的。18个铁路局改制只是深化铁路改革的开幕式。
“这一次铁总要求各大路局在今年11月底前完成改制,可能要预留2-3个月的时间给铁总自己,以确保在明年两会之前能够完成铁总自身的改制。”左大杰说。
他表示,目前的铁路局改制因为是在做加法,几乎没什么阻力,主要关注点在于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特别是董事会建设。预估下面的改革会很快。
“改革不是换个名字,关键是通过组织结构变化、资源优化让机体更有效率,能够对市场做出灵敏反应。”魏际刚向澎湃新闻提出,在铁路局公司制改革过程中,需要观察公司在盈利能力、组织结构调整、资源重组、业务板块分割、业务流程设计、渠道对接和品牌打造等方面的具体表现。
“不管它如何改革,我作为研究人员需要关注的是企业的自身能力、为社会服务的能力和价值创造的能力。”他说。